2007年6月11日

停個紅綠燈,也被車撞─真是犯太歲嗎?


話說,魯蛋下班後,開著車,迎著滂沱大雨,拿著洗好的照片給朋友時,就在放慢車速準備停等紅綠燈時,突然「碰」的一聲車後傳來巨響,整個人也隨之往前劇烈搖晃了起來。回過神後,心想糟糕了,被追撞了!才剛下車準備找對方理論時,沒想到,對方竟停都不停,噗噗的揚長而去!蝦米,竟然肇事逃逸,魯蛋也不是省油的燈,記下車牌號碼後,隨即追上去,可惜、無奈,由於正值下班時間,車水馬龍的,讓對方給溜了!唉,沒辦法了,只好先下車看看車況,不看則已,一看頓時心涼了半截,不僅是後保桿毀了,整個行李箱也凹陷進去,鋼樑也受損,大事不妙!開到附近的車廠,報了案,幸好也找到了車主,但可惜的是,至今仍未聯絡到車主。而且肇事者,跟車主好像不是同一人哩!如今只能讓愛車先行進廠維修,等警方抓到肇事逃逸的嫌犯後再做後續的處理了!唉,真的是好倒楣啊!

……後續發展
由於當初機警的記下車號,經過熱心員警鍥而不捨的追蹤,終於在6/11日晚上找到了肇事者,同時也在6/12下午在警局與對方達成和解:
1.肇事者負責將魯蛋的車修到好。
2.給予代步費、及精神損失賠償。

但在和解後,與熟知事故處理的朋友商談,發現仍有不進理想的地方:
1.為什麼不在賠償一事確定,付款後再簽和解書?
2.未在和解書上註明付款期限。
關於上述兩個問題,好在對方是肇事逃逸,因此若對方為履約,魯蛋仍有機會提出告訴,而且對方因為職業特殊,不能留下案底,所以應該會依約賠償。

……後記:
日後在發生類似的狀況,可以這麼處理:
1.發生事故當下,若對方肇事逃逸,切勿學魯蛋開車去追,會得不償失的,只要記下對方的「車號」、「車種」、「車款」、「顏色」,就好。
2.先不要移動車輛,最好隨身攜帶相機拍下事故現場,利用噴漆罐標記事故車輛位置。等做好後,在移動車輛。
3.最重要的就是立即聯絡警方處理。
4.如果有保全險,而被撞的人是你,記得聯絡保險公司,反之,若是你撞了人,也一定要聯絡保險公司。
5.就算要私下和解,也記得要請雙方簽下和解書。
6.簽和解書時,若不希望由對方保險公司負責處理事故車,請記得一定要再和解書上註明清楚,不然就虧大了。
7.事故發生時,不管是誰對,誰錯,也不要認為錯的一方僅有擦傷、輕傷,就擅自離開,以免讓不懷好意的一方有機可趁,到時就有裡也說不清了!

2 則留言:

  1. 幸好,您人平安沒事。
    就當成是無妄之災吧。
    另外,謝謝您的後記分享,
    也給大家提供了寶貴的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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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o dreamy:
    謝謝妳的關心,人平安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!但最近跟肇事者談後續賠償的事,卻讓自己氣得七竅生煙,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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